关于三年制高职开设国家安全教育课程的通知
时间:2021-07-28作者:浏览次数: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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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城院学科〔2021〕11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提出“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2020〕5号)、《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1〕7号)文件要求,高等学校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不少于1学分。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开展专项培训。要结合职业院校公共基础课及相关专业课,明确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和要求,纳入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现将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开设工作说明如下:

1. “素质教育基础课”模块中加入“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必修课,1学分,16学时,讲授6学时,实践10学时;开课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学期:第2学期;考核方式:考查。

2.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

 学科建设处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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